各位好,我的房子去年年底開始裝修的,后面因為春節放假,就停工了,之前說好是16號開始開工的,因為衛生間的座便器已經搬進去了,一直放在那里,時間久了,怕影響質量;但是到現在裝修公司還沒來人,他們的人一直在拖,打電話催他們,煩了就不接電話,之前節后開工時間也沒有簽合同說明,大家說我現在應該怎么辦呢?
沒有簽合同,只能等了;
還有看你是怎么找得他們公司,如果是在第三方平臺上找的話,可以向第三方裝修平臺投訴,要求他們調節;
要不你自己再去找他們好好溝通。
1)協商
協商是指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之上,按照國家法律和行政的法規規定,通過事實講明道理,自己解決裝修糾紛的辦法。
2)調解
所謂的調解就是指在第三方的裝修公司主持之下,通過勸說和引導,然后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之上共同達成協議、解決雙方之間的爭議。調解的方式可以選擇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民間調解、仲裁機構調解和法院調解等幾種方式。
家庭裝修合同糾紛處理方法:
1、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2、消費者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
家庭裝修合同糾紛怎么處理?處理的方法有哪些?如何解決?如何預防這類糾紛的出現?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解決
按照本法,房屋裝修合同糾紛作如下處理:
1、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2、消費者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專家提醒您要注意,一般情況下如果提請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訴訟。
1、解決裝修糾紛的法律法規
針對裝修糾紛,有關部門制訂了一些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建設部[997]60號《建設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暫行規定》、建設部[997]9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等法規。《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發生了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糾紛,可以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的機構進行投訴,也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裝修合同糾紛處理
2、解決
原訂的工程合同中對賠償未作明確約定。我該怎么辦?據說鑒定質量要好幾個月時間,我... 你好,屬于裝修合同糾紛,不適用消法雙倍返還規定,由于作出判決的主要依據是質量鑒定...
當甲乙雙方產生矛盾后,要根據合同文本共同分析矛盾產生的原因,友好地協商解決。如乙方處理不當或拒絕處理,甲方可向行業協會或有關管理部門反映,請他們出面與施工方或材料供應商進行交涉,給予解決。倘使再不能解決,那末甲方可繼續向工商仲裁部門或法院投訴。交涉投訴時要注意:
第一,委托方的投訴要做好取證工作。證據非常重要,空說無憑,一定要掌握證據。
第二,必須在行業協會派員或監理人員協助下以事實為根據與施工方或材料供應商進行協商解決
1、解決裝修糾紛的法律法規
針對裝修糾紛,有關部門制訂了一些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建設部[997]60號《建設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暫行規定》、建設部[997]9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等法規。《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發生了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糾紛,可以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的機構進行投訴,也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裝修涉及到的項目較多,也復雜,請消費者裝修前多了解些“行情
業主和裝修公司多溝通,可能糾紛會少點
退房糾紛
一、交房標準是什么(沒有特別約定的最低標準是房管部門的驗收合格)?
二、開發商現在的工程進度和合同上的交房標準的差別?還要多久能交房,其中對你的影響程度?
三、中間有否不可抗力的因素(對方是否告提前知你了)?
四、是否書面欺騙你簽署過類似收房的文件?或在三個月之內給你發過書面的交房通知?
五、合同中是否在、存在除了違約金以外的其他賠償條件?逾期的賠償和超過逾期期限可以退
(1)合同是有效的,買賣合同簽了幾份不影響合同效力,合同只有在違法時或經人民法院確認才無效。(2)因為合同的相對性,并且并無其他約定,因此房東和其他任何人的民事關系,與你無關,你無須承擔房東因為退房產生的違約責任。(3)鑒于合同約定,11月31日前付清30萬款,因此不管是出于何種原因,你并未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因此你屬于違約,具體責任如何承擔,沒有提前約定可以雙方協商,協商不成,訴諸法院。
合建契約是指當事人之問關于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由另一方出資建設,并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完成后的房屋與基地使用權的協議。這種合同關系既可以發生在公民個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也可以發生在建設單位與房地產開發公司之間。為此,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在我國實踐中的四種合作建房形態:一是土地使用權人(公民或法人)提供土地,房地產開發商提供資金和技術,以雙方名義共同開發,在工程尚未完工之前,各自以自己的名義對預先約定分得的房屋進行預售。二是以土地使用權人的名義進行開發
合作建房(開發)合同的幾種形式及效力認定 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是指當事人訂立的以提供土地使用權、資金作為共同投資,共享利潤,共擔風險合作開發房地產為基本內容的協議。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要求合同一方當事人具備房地產開發經營資質,如雙方均不具備房地產開發經營資質的,應當認定合同無效。但起訴前一方當事人已取得房地產開發經營資質或者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應認定合同有效。土地使用權性質與合作方式不同,合同性質及效力也不一樣:
要看你有沒有產權了。如果只有使用權,補償很少。
軍事法院或者相關軍事部門,聯系相關部門處理,提供相關法律效力材料
業主與物業糾紛怎么處理比較好?一般業主與物業糾紛有哪些類型?怎么處理比較合適?作為業主我們應該這么做
物業管理糾紛處理方式,概括越來有以下幾種:1、當事人各方自選協商和解;2、各方當事人請求第三人調解,請求政府主管部門行政調解。3、當事人之間約定仲裁;4、司法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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