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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延期屢見不鮮索違約金者寥寥
原本打算春節前入住新居,而現在元旦已過,裝修施工才剛剛過半。“入住計劃肯定泡湯了,春節前能把基礎裝修搞好就不錯了。” 業主劉小姐大倒苦水。據了解,劉小姐的裝修正好趕在施工旺季,工地只有一兩個人施工,而且總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劉小姐雖然屢屢催促裝修監理,但也不見成效。
面對這種局面,劉小姐索要延期違約金的要求卻被裝飾公司的監理“嚴詞拒絕”:“合同中沒有這一條,更何況我們簽的是‘半包合同’,瓷磚、潔具、櫥柜等主材都是業主自己提供的,工期很容易受到材料進場時間的影響,有時候材料不能及時到位,工人就會被派到其他工地去,這在行內是正常的事。”
事實上,家庭裝修遭遇延期可謂極為普遍,在很多消費者看來,工期拖延十天半個月算是正常情況,拖上一年半載也并不鮮見。但是索要違約金的卻很少。不少消費者認為以后的保修還要找裝飾公司,不想與他們過多糾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裝修合同存漏洞違約責任不明確
裝修施工頻頻延期,分析起裝飾公司在工期管理方面如此松懈的原因,業內人士孫先生直言:“裝修合同上沒有這方面的約束,裝飾公司大多不按約定如期完工。”
原來,消費者簽訂裝修合同時,一般都采用裝飾公司出具的合同范本,而在裝飾公司的合同范本中,往往只有針對工期的約定,而對施工延期的違約責任則并不完善。記者在某裝飾公司的裝飾合同上看到,關于施工期的約定,除了起止日期外,僅僅約定“乙方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全部施工及安裝項目,增加項目以及出現由于天氣、水電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的情況,雙方進行協商并工期相應順延。”對延期違約金只字未提。
某裝飾公司負責人劉先生“施工延期也不是裝飾公司故意為之,但工人緊缺已是存在多年的問題,而且一時很難緩解,很多時候也是身不由己。”但為人詬病的是,有的公司明明知道工人調度已經非常緊張,但是依然在招攬業務。可是如此一來,工人更為緊缺,裝飾公司的管理也因此陷入惡性循環。
簽訂 《補充條款》明確延期賠償標準
面對裝修施工頻頻延期的行業惡習,消費者應該如何應對呢?廣東尚典律師事務所何俊林律師認為,履行合同義務不完全或是違約,違約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其違約責任的承擔是法定的,并不因當事人之間約定與否而免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基于裝修逾期及業主待新房入住之情形,業主可要求裝修公司承擔逾期期間的租房租金損失,若協商不成,業主可通過法律途徑予以維權。
同時,何俊林律師提醒業主,合同系雙方協商而成的,對于裝修公司所提供的格式合同中不利于自己權益保護的條款,應當跟其協商予以修改,從而確保自己權益不受損害。例如,業主可以簽訂《補充條款》,其中可以對工期延誤等違約行為進行約定。例如約定“因乙方(裝飾公司)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賠償甲方(消費者)多少金額。(按照行業慣例一般為100~500元)”;“乙方逾期多少天仍不能竣工的,甲方(消費者)有權解除合同,而乙方(裝飾公司)需立即付給逾期違約金,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款項,并賠償由此引發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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